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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通市社科联年度热点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05  信息来源: 字体:[ ] 

各县(市)区社科联、各学会(研究会),市委党校、各高校科研处:

现将新修订的《南通市社科联年度热点课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切实遵照执行。

 

              南通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7年12月26日

  

南通市社科联年度热点课题管理办法

为推动我市社会科学研究更好地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不断提高社科工作水平,市社科联每年组织开展南通市年度热点问题研究课题立项工作。为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历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鼓励广大社科工作者积极开展决策应用研究,以优秀的社科研究成果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二、课题指南与申报

  1.为增强课题的针对性,市社科联于每年年初根据形势需要及市委、市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向高校、党校、党政部门和相关专家学者发函,征集年度选题,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呈请市领导圈题与命题,在此基础上制定《南通市年度热点问题研究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发布课题申报通知。《指南》突出当年度全市社科热点问题研究的主要方向和重点领域,供学者在拟定研究选题时参考。

2.《指南》发布后,面向全市社科工作者接受申报。各县(市)区、市委党校、在通各高等院校、市各学会(研究会)扎口申报本地本部门的课题申报,其他各单位及个人的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市社科联。

3.经评审后立项的《指南》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立项课题、立项不资助课题和县(市)区课题四类。非《指南》课题,含上级临时下达的研究任务、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中需要社科界给予关注研究的应急课题,市社科联将以邀标课题的方式组织专家团队开展调研攻关。

  三、课题立项与管理

1. 社科研究课题自年度课题指南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申报,期限一般为一个月。申请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我市范围内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研究能力的社科工作者;

  (2)申请重点课题的申报人应具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为具有相应研究能力的社科工作者,完成过省、市级或以上社科研究项目者优先;

  (3)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或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申请;

  (4)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凡承担往届社科立项研究课题未结项的,不得申请;

  2.社科研究课题实行同行专家评审制。市社科联设立评审专家库,每次抽取一定数量的专家参加评审。申报项目通过评审后予以正式立项,签订立项协议书,列入规范管理。

  3.重点立项课题原则上每年立项不超过5项,每项资助8000元,一般课题原则上每年立项不超过20项,每项资助4000元,立项不资助课题一般不超过40项。县(市)区课题原则上每个地区立项1个,每项资助2000元。

省社科联、社科院下达的立项课题按照课题委托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展研究。

4.立项课题须于当年内完成,提交的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

5. 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如遇课题负责人变更、延长完成期限、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终止课题协议或撤项等事项,课题负责人应及时通过推荐单位向市社科联提供书面申请,市社科联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保留或者提出整改意见。

  6. 研究成果凡出现以下情况的,市社科联将撤销课题,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请课题:有严重政治问题;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最终评审无法通过;剽窃他人成果;与申报课题研究方向不符;逾期不提交成果,延期后仍不能完成等情形。

7. 课题立项后经费分两次拨付,签定立项协议后拨付50%,结项审批后报销50%。资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政、财务制度和市社科联有关课题经费的使用规定,同时要有利于促进科研人员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各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应为资助项目提供不低于1:0.5的配套经费,对立项不资助课题提供一般课题的资金待遇或不低于1000元的课题启动经费。

四、课题的结项

  1. 立项后的课题,须于当年6月底前完成,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市社科联报送结项申请材料。遇特殊情况的立项课题可申请延期结项,但最迟不得晚于8月底前结项。结项申请材料包括:课题研究成果及《结项审批书》各2份,研究报告全文及3000字左右的简本(电子版)。市社科联组织专家组对成果进行评审,并作出鉴定结论。

2. 结项成果要体现问题导向与可操作性,必须原创,不得抄袭,文责自负,市社科联享有结项成果的优先使用权。

3.《社科专报》和《南通发展研究报告》(以下简称“两报”)是市社科联重点打造的成果转化平台。市社科联致力于通过“两报”推介优秀调研成果,凡成果在“两报”上刊发的立项课题免于结项鉴定。同时,对于“两报”刊用的立项非资助课题成果及首发的非立项研究成果,市社科联将给予1000元的稿酬,刊发后获市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在一般课题的资助额度内,一次性奖励3000元。

  五、其他

  课题研究管理工作在市委宣传部领导下,由市社科联具体实施。日常管理工作由市社科联办公室承担,负责课题立项的申报、管理、督查等相关工作。

本办法由市社科联负责解释。此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2016年的管理办法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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