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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十一次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5-09  信息来源: 字体:[ ] 

各县(市)区社科联、市委党校、各大专院校、各学会(研究会)等有关单位:

  省第十一次社科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经开始,评奖范围为2010年—2011年。我市的社科成果去年已评(范围为2009—2010),为了与省里的评奖工作同步,今年加评一年,即只评2011年度的成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南通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时间为:2012年5月8日至5月31日。

  二、申报范围

  1.本市作者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的成果。包括:

  公开成果——在有统一刊号(ISSN、ISBN、CN)的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性的著作、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注释本、点校本、汇校本)、地方志、年鉴、普及读物、论文等;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公开发表、出版的上述成果。

  内部成果——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公开发表的且被党委政府和党政机关采纳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须附有采纳应用的相关材料)。

  2.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均为中文。

  3.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申报人须作出著作权权利归属书面承诺。对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还须提供具有著作权法律效力的文字证明材料。

  4.一个作者最多可申报参评2项成果。申报人须是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公开成果以版权页为准,内部成果须是课题负责人或首席专家。

  5.“丛书”一般以单本申报参评。

  6.系列论文可以申报参评,但必须标题(或副标题)相同、发表刊物相同、主要作者相同。个人论文集可以申报参评。

  7.集体编著的教材、集体论文集不予申报参评。

  8.申报表请从南通社科网(www.ntskw.cn)下载。

  9.申报费:著作80元,论文40元。

  三、接受申报的单位

  1.市评奖办负责接受市区(含崇川、港闸、开发区)作者的申报。

  市评奖办设在市社科联(行政中心1317室),电话:85215852、85215851)。

  2.各县(市)和通州区社科联分别接受本地区作者的申报。

  海安县社科联电话:88812676

  如皋市社科联电话:87658419

  如东县社科联电话:81996096

  海门市社科联电话:81261630

  启东市社科联电话:83358443

  通州区社科联电话:86028269

  3.市委党校、各大专院校等科研力量较集中的单位建议采用集中申报的办法。

  各县(市)区和各高校科研处向市评奖办集中送材料的时间为:6月6日之前。

                                              

                                                    南通市社科联

                                                   2012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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